文化产业渐呈“跷跷板”式发展格局|皇冠手机登陆官网
发布时间:2024-05-02 人浏览
本文摘要:“大众创业”“万众创意”“互联网+”,如今已是家喻户晓的热词,也沦为不少创业者的理想和竭尽所在。
“大众创业”“万众创意”“互联网+”,如今已是家喻户晓的热词,也沦为不少创业者的理想和竭尽所在。今年以来,国家层面堪称密集实施了多项措施来使之减缓实施。7月初,《国务院关于大力前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全称《指导意见》)公布之后,被点名的行业争相公布自己的前进声音,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文化产业的“互联网+”战略发展,在未来或将呈现出“跷跷板”式的发展格局。
“以腾讯、阿里巴巴等为代表的企业在泛娱乐领域的前期精准定位和后期精准启动时,早已在一些明确案例中有所呈现出。”香颂资本继续执行董事沈萌说道。摇动文化产业两端《指导意见》提到,发展体验经济,反对实体零售商综合利用网上商店、移动支付、智能试衣等新技术,打造出体验式购物模式。发展社区经济,在餐饮、娱乐、家政等领域培育线上线下融合的社区服务新模式。
发展共享经济,规范发展网络大约租车,大力推展在线租房等新的业态,着力扫除管理制度门槛低、服务规范无以、个人联合报缺陷等瓶颈制约。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文化、媒体和旅游等服务,培育形式多样的新型业态。明确到“互联网+文化”领域,利用互联网的力量,在文化内容的制作和后期营销上构成转变,已是业界的共识。
“在利用互联网工具的同时,企业应当侧重文化产品内容本身的品质,却是文化是‘内容为王’的行业。对于文化行业而言,利用互联网的力量,最差从内容制作、发售营销等方面抵达。互联网中的大数据、云计算等工具需要使文化内容提供商更佳理解市场需求和偏爱,从而减少文化产品的创作风险。
同时,互联网的传播功能强大,若文化内容发行商擅于利用微博、博客等新的媒体工具,文化产品的影响力也将大幅度提高。”中投顾问文化行业研究员蔡灵建议。
回应,沈萌也指出,在“互联网+文化”的发展过程中,最更容易经常出现爆发式快速增长的两个细分领域,集中于在文化产业链的前端和后端,“例如最近热映的影片《西游记之大圣回来》,被业界称作是‘八年磨一剑’‘把中国动漫与美日的差距从100年延长到10年’的影片,之所以取得这样的顺利,一方面是因为该影片的故事来自互联网大数据分析的结果,通过大数据分析确认了需要打中观众爱好的剧情发展;另一方面则是互联网口碑式、‘病毒式’营销的功劳,在短期内很快不断扩大了该片的影响力。”强化文化企业竞争力无论是电影《西游记之大圣回来》的顺利,还是腾讯、阿里巴巴等企业目前在泛娱乐领域研发中早已取得的一些效益,都可以显现出,对于“互联网+文化”来说,精准的前期受众分析和后期营销覆盖面积,是互联网泛娱乐时代文化产品开发的关键。
特别是在是随着社会对文化消费市场需求的大大提升,文化企业更加必须利用互联网及周边技术来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因为文化产品与工农业产品有所不同,它的消费者偏爱不受有所不同背景、经历等因素综合影响波动更大,因此,如何尽量普遍地覆盖面积消费“光谱”,就必须通过改版、更加有效地的技术来承托。“前端要求了文化产品的成功率,后末端要求了文化产品的收益率。中端主要是制作过程,只不过也和技术紧密结合,必须大量的视觉特效甚至大阻抗计算出来处置。
”沈萌指出,目前,行业最必须突破的只不过是前端,据他讲解,国外很多成熟期的文化项目运作,均是根据互联网前期数据分析,检验出有用户潜在偏爱,然后根据用户偏爱设计产品内容,并通过互联网社交系统展开营销推展。而且,通过互联网及涉及技术,可以让原本粗犷的文化产业更加精准地发展,提升投资效率,增加低水平反复。“这样运作能让文化产品更加市场化,更加切合消费者市场需求。
”但他同时指出,这种对用户市场需求的精准顺应,对文化产业来说未必是好事,“过于商业的顺应可能会影响创新的充分发挥。”蔡灵也指出,互联网的带入为文化产业发展所带给的大力起到是显而易见的:将减少文化产品的制作风险,提升文化产品的影响力,增进文化产业很快发展。而所带给的消极影响则是或将减少媚俗性文化产品的经常出现,产生不合理的“粉丝经济”,从而促成文化产业泡沫。
“总体而言,互联网对文化产业的发展利大于弊,但文化企业切不可过度倚赖互联网工具。”蔡灵指出,未来,“互联网+文化”将沦为文化产业的主流模式。
当前许多互联网企业跨界转入文化行业,如腾讯、阿里巴巴等,这些互联网企业凭借较强的互联网运作力有可能沦为日后的文化行业大佬,文化市场格局亦将步入根本性转变。而随着互联网的引进,文化企业混业经营也将沦为常态,互联网具备较强开放性和综合性,业务的多元化将有效地强化文化企业的抗风险力。“互联网+”环境下的政府角色当然,在前进和实施“互联网+文化”发展的过程中,政府也须要扮演着好自己的角色,即为行业发展获取好设施的公共服务,以改革者的姿态搭台、清障,调动各方的积极性。
首先,培育文化企业“互联网+”的热情,必须涉及行政管理部门以更加对外开放的精神,推展自我改革,适应环境社会的新市场需求。推展文化企业创业创意和“互联网+”,在本质上是一种新事物的培育过程,行政管理部门如果还延用以往的监管标准和扶植政策来对待这种新的变化,毫无疑问将力不从心。因此,必需营造更为对外开放多元文化的发展环境,以更为对外开放的态度来采纳、服务好文化与互联网的融合。另一方面,则要以持续的简政放权改革来增进分享的构成,为“互联网+文化”趋势下的创业创意获取诸多的资源和空间。
从而减缓构成以对外开放、分享为特征的文化发展新模式。其次,必须更为认同市场规律和互联网发展的新趋势。创业创意、“互联网+”,在或许上即是一种全新市场的再生,是一种市场规律的再行特别强调。
在过去的经济发展中,政府部门往往习惯自己“做到运动员又做到裁判员”,这既诱导了社会的建构活力,也使得政府无法确实茁壮为成熟期的事后监管者和服务者。因此,《指导意见》中特别强调要充分发挥市场配备资源的决定性起到,以社会力量居多建构市场化的众创空间,以符合个性化多样化消费市场需求和用户体验为出发点,增进创意创新与市场需求和社会资本有效地接入。而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起到,某种程度必须职能部门敢于改革,确实从认同市场的角度来获取好服务。如财政扶植、政策弯曲,都要创建在理解文化市场、适应环境文化市场的基础之上,既要减缓继续执行效率,又要避免违反市场规律和现实的“大跃进”。
在经济新的常态的背景下,减缓文化与互联网融合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涉及管理部门不应抱着改革与创业创意长跑的心态来加以实施。
改革魄力越大,文化产业领域的创业创意活力也将越发突显,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助力效应也将就越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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